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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篇花痴文。

是的,我喜歡王力宏居然已經堂堂邁入第十年。
國一寒假力宏出了第一張專輯《情敵貝多芬》,
那年我13歲,他19歲。
想想很妙耶,他出專輯時大概是我大二的年紀吧!
我大二的時候在幹嘛勒?琴也彈不好,唱歌更是不五音不全,
力宏真的很棒,拍拍手!

怎麼會喜歡一個人這麼久,整整十年都沒有變心,
每一張專輯我都會買,
真的除了力宏外,都沒有再喜歡任何一個藝人。
好吧...除了最近在看金三順,又發現讓我心動的帥哥玄彬。
看著力宏成長,從青澀的陽光男孩蛻變到即將邁入而立之年的熟男,
當然中間他有些轉變讓我不太能接受,
不過我還是很喜歡他的人、他的歌。

我不是個瘋狂的追星族,
唯一能近距離接近他的機會就是聽專輯,
從耳機裡播出的音樂讓我覺得我們好近好近,
十年來力宏唯一沒變的就是他的聲音,
還是那樣乾淨,一聽就知道是他。

我現在已經超越過力宏發第一張專輯的年紀了,
力宏23歲時好像已經得到金曲歌王,
而我呢?23歲的我交出了怎樣的成績單?

希望下輩子能當力宏的女朋友! **嘻嘻**


玄彬真的好帥又好可愛,
笑的時候酒窩真是迷死人了,
我經常會不自覺的想著他,然後就一直傻笑,
而且個子又高,身材也很挺。

原來我喜歡的男生每個個子都超過184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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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abymick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