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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營部落格四年多,幾次跟格友相約見面,聊著聊著,就會發現一件很有趣的事。那就是,有看我的部落格的朋友,八成以上也都是「紐約俏媽咪」的忠實讀者。

我和Mandy是小學同學,雖然不同班,但因為學校實在太小(才九個班),所以大家幾乎都互相認識。我對她小學時候的印象就是,個子小小的,頭髮很長(過腰那種),僅此而已。高中很巧的,我們考上同一所女校,她又剛好在我隔壁班(真的是隔著一面牆壁的隔壁班)。有次下課經過他們班,看到一樣還是個子小小頭髮長長的她,連忙熱切打招呼;國小三年加上高中三年,我們雖然認識彼此,卻從沒有深談過,簡直可以說是非常單純的「點頭之交」。

後來會和她搭上線,完全是因為一位共同的朋友--涵瑜;涵瑜是我大學時的好友,也是Mandy高中時的死黨。幾次在涵瑜的談話中,我發現她聊的那個女生彷彿我也認識,後來真的證實,涵瑜說的那個很特別、為愛遠走他鄉的女生,就是我的小學同學Mandy。就是因為這層關係,我得知了Mandy的部落格,潛水了一陣子後,才勇於和她相認。

我們兩個算是同年紀中很早結婚生子的先鋒,所以聊起天來特別投緣,她兒子比我女兒大一歲九個月,所以很多育兒上的問題,我都會請教她。記得她生完孩子第一次回台灣時,我在她的相簿裡看到一張在我家附近捷運站照的相片後,立刻留言給她,相約下次回台灣一定要見見面。Mandy的娘家和我台北的娘家離的很近,從那次之後,她只要回台灣,我們真的都會安排約會,至今也已經有三次之多。





上面兩張是我們高中畢業後第一次見面,那時Skyler一歲五個月大,我懷孕四個多月。看到Skyler的當下,我跟Mandy說:「他本人比照片小隻很多。」後來自己有了小孩,才知道,小孩在照片上看起來都比本人大,因為類似的話,我也常聽別人對我講。那天,我們去了台大校園和大安森林公園,小男孩的活動力真的很強,愛爬欄杆愛爆走,同時期米奇林相較之下就秀氣的多了。









第二次見面,Skyler升格當哥哥,我們帶著孩子回到小學母校。米奇林那時候還不會走路,Jex才三個多月大,小朋友們彼此沒啥互動,只是覺得場景依舊,但人事已非。當年十二歲的我可曾想過,十幾年後,竟會帶著孩子和飛過大半個地球的小學同學在這裡相會,而我們的手邊,又再各自牽著一雙稚嫩的小手?









上個月,Mandy一家經歷了漫長而又驚險的飛行,回到台灣,雖然我不再住在台北,但說什麼也要回去和她敘敘舊。這次,三個小朋友全都會走會跑會跳,在暖暖的冬陽下看著他們在playground上跑來跑去、玩溜滑梯、牽著彼此的手看著鏡頭跳躍,真的很令人感動。時間一年一年的過去,我們的身份從學生到小姐到人妻到人母,今年兩人更是要挑戰「職業婦女」這個蠟燭兩頭燒的超級任務,但我相信我們倆一定有辦法適應、甚至勝任這個新角色,也祝福Mandy的教師生涯能一路順遂、處處有貴人相助,期待她能藉由文字,帶給讀者更不一樣的體驗。

今年底,我們還要再見,希望屆時會有四個小朋友。 XD



Mandy生了兩個兒子,跟小女孩衣服絕緣的她,每次見面都會送我幾件小女生的衣服裙子。今年,我給了她一筆預算,請她幫米奇林買衣服,款式隨她挑,即使沒生女兒,過過乾癮血拼一下也很爽。上圖是左邊和右邊上方是Mandy先前買送米奇林的衣服,右下角的白雪公主是這次特地託她買的,因為米奇林自從去過迪士尼後,就得了嚴重的公主病--愛穿裙子、愛演公主、口口聲聲說要和王子結婚等等族繁不及備載的病徵,為娘的我,為了今年的萬聖節變裝,只好先提前下手。

Mandy謝謝你那麼愛我的孩子。記得你說過,你現在會想回台灣,是因為這兒有你的親人和朋友,要是哪天,親人不在了,移民美國、在紐約定居的你,還會想回台灣嗎?我想,即使我們變成上了年紀的老太太,而台灣也已經沒有令你牽掛的親人,為了你,我願意飛到美國去看你,讓你感到溫暖,我們要一起做台菜、一起散步、一起聊天,一起經歷人生的酸甜苦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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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abymick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