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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看了妳的回應,我的心中也想起很多小時候的事,跟妳一起的回憶。

我們的生日雖然只差三個月,不過妳卻早我一年讀書。我們的家裡都沒有姊妹,所以妳是我最親的姊姊,我是妳最可愛的妹妹。記得小時候每次回鶯歌過年,除夕夜就一定會去妳家過夜,叔叔最喜歡吃魷魚絲,滿桌的零食,大家又繼續續攤,吃他個痛快。

小時候我們也一起洗澡,一起睡覺。還記得有一次,我睡到半夜竟伸手摸妳的肚子,又摸摸妳的臉。隔天早上起床,妳跟我講我的色形色狀,真的好好笑喔!長大一點,我發育沒有妳好,就不敢再和妳坦誠相見了。

兩年前,有一次拿片子去妳家還妳,妳正要出門,穿得很漂亮,化了妝,我問妳要去哪裡,妳說要去上鋼琴課,妳開心下樓的模樣,我到現在都還記得。妳的手很漂亮,指頭細細長長,的確是一雙適合彈琴的手。妳畢業了,上班了,在閒暇的時候,去學妳一直很想學的鋼琴,真棒。

後來聽說妳又回學校讀書,一讀就要五年,真的好佩服妳有這樣的勇氣,放下一切,再重新來過。還去考了美容執照,真的不簡單耶,妳找到自己喜歡做的事,我好替妳高興。

我更喜歡去妳家吃霸王餐,大剌剌的走進店裡,豪邁的夾菜,專挑最貴的菜吃,然後在白飯上灑下油油香香的的滷汁,坐在邊邊的角落,不用付錢的感覺真是過癮。看著叔叔嬸嬸走過這一切風風雨雨,看著妳們家的店從無到有,再到生意興隆高朋滿座,心中滿滿都是感動,都是佩服。

今年我結婚,妳特地從屏東上來幫我們的忙,妳那天很美,妝很美,洋裝很美,笑容更是甜美。尤其叔叔還先趕去送便當,再來參加婚禮,他難得穿上西裝,穿上皮鞋,在會場上一直開心的笑著。記得送客的時候,他拍拍我的肩膀,我覺得他真的好帥。

很開心有妳這樣的堂姊,讓我可以一直假裝自己是個妹妹。雖然妳在屏東,我在台北,下次見面不知是何時,但是妳要記得,我很喜歡妳的,我的逸真姊姊。

 
↓大我三個月的堂姊,旁邊是叔叔,他都故意叫我"ㄉㄨㄚ 摳ㄟ"(就是瘦巴巴的相反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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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abymick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